2024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和良好育人环境,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以贯之抓好作风建设。要以“节点”为“考点”,坚持关口前移,通过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有关典型案例通报精神、组织开展廉政谈话等形式加强廉洁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工绷紧廉洁自律之弦。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旗帜鲜明抵制和反对“四风”,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师德师风向上向善。要多措并举加强校园廉洁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廉洁文化的基础和引领作用,持之以恒净化校园政治生态。
二、严明纪律规矩,严守纪律红线
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把深化作风建设作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的重要一环,切实把严的标准立起来,把实的作风树起来,强化底线思维,严守纪律规矩,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名贵特产、消费卡(券)特别是“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2.严禁“吃家长”“吃校友”“吃老板”、违规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3.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搞隐蔽就餐聚会;
4.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党建活动、学术交流、考察培训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
5.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
7.严禁违规自定薪酬或者滥发奖金、津贴、补贴等福利;
8.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租借、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9.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10.严禁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等活动;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落实监督专责,把纠治“四风”情况作为检验各级党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尺。紧盯“关键少数”,围绕重点领域、关键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零容忍,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同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坚持从严执纪、快查快办,持续释放出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节日氛围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举报电话:0714-6351904,0714-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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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委员会驻湖北理工学院纪检监察组
中共湖北理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9月12日